新《法令》对泥头车等重、中型卡车严峻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重罚力度可谓是史无前例。在这部《法令》中,关于超载除了处分司机外,还提出了“一超五罚”。
依据本法令规则,重、中型卡车超载30%以上的,除处分司机外,还要处分车辆所有人、车辆运用单位;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载的,从第三次起罚款数额加倍,并对车辆所属单位和运用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罚款。《法令》对超载的处分分四个层次,而且适用累计加罚,罚款数额大幅度的提高,一起重视源头办理,除了处分司机外,更把处分目标扩展到车辆所有人、运用人等,可以说直指形成车辆严峻超载的源头和“幕后人”。
新法令还规则,对屡次超载的泥头车等重中型车辆,最高罚款可罚8万元。交警表明,假如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运用单位、车属单位主管人员、运用单位主管人员的主体为同一人的线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