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诞生以来,虽历经3次小修小补,但人民群众对它的关注度(或曰“吐槽率”)仍然非常高。这一方面说明该法关涉千家万户,关乎每一位出门行路之人;另一方面,它的确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亟待修订:
①例如:依据现行的“道交法”,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完全无责也要赔偿行人≤10%的损失,这怕是有悖于天理和人情吧!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时速高达四、五十公里的电摩也被挂上蓝牌列入非机动车范畴,与行人享受同等的优待,这合理吗?
②再例如:“醉驾”无事故无违章,只是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大多数都要蹲监狱。而醉驾致人死亡的,尤其是大货车一次肇事死伤几十人,却被判为过失的“交通肇事罪”,法定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大多数都可以判缓刑。轻罪重罚,重罪轻罚,反差如此之大,这怎能怪吃瓜群众吐槽呢?
③还比如:在空旷得看不到其他车辆的高速公路上,司机内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解决一下,却被罚款200元记9分。不就是在应急车道上停了一小会儿吗?他危害谁了?竟要给予如此重的处罚!内急不算急?睡意袭来也不算急?那么,这“应急车道”究竟该应什么样的急?能确定地说,由于法律对应急车道的使用缺乏明确的规定,才导致“应急车道”被JC玩成了高压线,谁碰谁倒霉,难道这就是立法的初衷?
④最值得吐槽的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还被JC判为无责任——克拉玛依市一名出租车司机,利用“转弯让直行”等交通规则,在三年多的时间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达56起,非法获利10万余元。他故意制造的这56起交通事故,全部被JC判对方全责他无责,这难道不是“交法”之漏洞吗?克拉玛依出租车司机利用交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犯罪行为绝非孤例,成都也抓获了同样的犯罪分子数人。另外的地方应该也有,只是没有筛查未被发现而已——法律成了犯罪分子的挡箭牌,这法律还真得认真地修改修改了。
△令人欣喜的是,14届全国人大已经将“道交法”之大修列为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中。
“道交法”大修在即,应该着重关注哪几个方面?窃以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应该着重关注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核心是“安全”,所以,必须把“安全”二字贯穿于“道交法”的每一条款中,体现在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凡是有悖于安全、文明宗旨的驾驶行为,都应该列入“道交法”的惩罚范围。如果因对方违法了自己就故意不踩刹车,诚如克拉玛依、成都那几位营运司机那样,当然都要认定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当然属于犯罪行为,怎能判他无责?至少是主责。如果达到“情节严重”,应立即刑事拘留。
醉酒驾车很危险,醉驾入刑名之为“危险驾驶罪”的确很有必要。但是,由于采取了“79不醉80醉”这不问情节的、一刀切的数值标准,以致于让一斤酒量喝二两与一两酒量喝二两同罪这样极不公正的现象成为相当然,因此,数百万“醉犯”成为阶下囚,可他们大多数都是无肇事、无违章、只是喝了二两小酒而已。而那些对交通安全构成绝对威胁的醉驾肇事,现行法律却对它们网开一面——只要不是连续肇事,不是故意肇事,大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判刑,最高3年,极易判缓刑,“醉驾”这个危险情节竟然被一个过失犯罪给吸收而忽略不计了。而醉驾入刑的前10年,普通醉驾(无事故、无违章)者欲求缓刑却是难上加难。如此轻罪重罚、重罪轻罚,才导致了吃瓜群众的吐槽不断,也导致了醉驾的久禁不止。所以,在“道交法”修订的同时,应将“醉酒危险驾驶罪”的刑法法条序号从“133条之一”修订为“114条之一”,并以“酒精含量+情节”作为醉驾入刑的必要条件,严格恪守“罪刑相当”原则,轻罪轻罚,重罪重罚——对不具备法定从重情节的单纯醉驾(无事故、无违章),给以行政处罚,单处或并处罚款、拘留、禁驾等惩罚;对血液酒精含量超标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的无肇事醉驾,以“醉酒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对醉驾肇事的,按《刑法》第114、115条定罪处罚,决不能把故意犯罪的醉驾混同于过失犯罪的“交通肇事罪”。
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的是大货车,凡群死群伤之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大多数都是大货车的杰作,这毋庸置疑。如何让大货车不再成为“大祸车”,这应该成为新版“道交法”之亮点。窃以为,新版“道交法”对大货车应作如下规定:①严禁超载;②严禁病车上路;③严禁分心驾驶;④严禁疲劳驾驶;⑤严禁占用客车车道……。违者记12分,罚款5000元以上;超载达50%以上的、疲劳驾驶的、分心驾驶的,均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桥梁垮塌、路面塌陷、山体滑坡等道路灾难屡屡发生,它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仅次于大货车,当然应引起关注。建议:在道路各标段立上石碑,刻上此标段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姓名,该标段若因设计、施工等问题造成发生了道路灾难的,对有关责任人应严惩不贷。这个应该明文写在《道交法》中。
庞物因未被牵拽而于机动车道上被汽车轧死的事时有发生,竟然有判机动车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全责的,令人啼笑皆非。宠物只是一种私人财产,绝不能等同于人。私人财产当然应当谨慎保管,因保管不善而导致的损失理应由财产的主人承担。例如,你将自行车横亘于机动车道上,导致机动车与自行车双双受损,理应由自行车的主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自行车的损失与机动车的损失。宠物上路未被牵拽而导致的事故也应如此确定责任。
道路交互与通行涉及千家万户,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立法应该作为仅次于宪法的重中之重。唯有加以必要的重视,方可少一些道路冤魂。
喝酒、醉酒就“锁定”是犯罪,这是人为的,是故意的,也是“权力人”的恶作剧,没有犯法却可以推定犯法而合法,就是在制造社会矛盾。不准酒驾而酒驾了,能马上教育,可以强制到酒醒,可以予以罚款,可以对多次酒驾者重罚,三次以上可以通报单位,村组进行管制约束。但不能“认为”或者“推定”为犯罪。这不是法律原则、法侓规则制定的初衷
中国所有刑罚只有醉驾最厉害,美其名曰危害公共安全,并且以数值定罪,以假设定罪。79犯法,80犯罪。吊销五年驾照,判刑,罚款,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留案底。恐怕其他违法犯罪没这么多处罚名目。
来源:第一现场 1月10日,在宁夏银川、石嘴山等地惊现不明发光物,随后出现罕见的“蛇形”云。中国气象发文称:这种形态奇特的云很少见呢!@第一现场采访银川市气象局,对方称“蛇形”云并非气象方面现象,有人放烟花也会出现类似情况。详细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这就是人间不公!731部队细菌战犯逃回日本后,很多人在医院、学校等公立机构担任要职
731部队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下令组建的细菌战秘密部队之一。1931年到1945年期间,731部队进行骇人听闻的人体实验和细菌战等,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数千名中国、苏联、朝鲜战俘和中国平民被用于人体细菌和毒气实验。
清廉海南网1月10日消息,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检验科主任肖美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乐东县监委监察调查。
事发D6033次列车!刚驶出济南站,列车长发现240克金条和3万元现金……
来源:青岛日报 “感谢列车长第一时间帮我找回价值15万元的黄金,为列车工作人员拾金不昧点赞!” 1月9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客运段列车长孙凤娇接到旅客仲先生的电话,电话中,仲先生对列车工作人员及时帮他找到丢失的贵重物品连连表示感谢。
在我们的生活中,高血压是一个常见且需要格外的重视的健康问题。它就像一个隐藏在暗处的 “健康杀手”,悄无声息地影响着许多人的生活品质,甚至威胁着生命安全。
把含糖饮料当水喝,真的会增加糖尿病风险吗?最近一项研究之后发现,有些人的糖尿病,可能真的与过度摄入糖饮料有一定的关联。
直播吧01月11日讯 李娜接受主持人沈群淇的专访,其中谈到了一个趣事。李娜:我前两天才听到,就是我儿子他们同学的家长跟我说的。说因为他那天正好穿了一双网球鞋,然后他同学说哎你打网球啊。然后就聊起来了。我儿子对同学说我妈是李娜,然后那小男孩说那我爸还是阿卡(阿尔卡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