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7时55分许,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兴隆中队在辖区开展错时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L80L77的小型面包车有超员嫌疑,民警随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面包车的车门缓缓打开,民警发现狭小的车厢内,竟然密密麻麻地挤塞了人。经现场清点人数发现,
经调查,袁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罪。除了驾驶的人袁某某外,其余人员均未系安全带。驾驶员袁某某称:车内乘客均为其驾校学员,去静宁参加考试,因时间较早,便抱着侥幸心理超员载客驾车上路。
目前,袁某某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百以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同时,袁某某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项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超员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车辆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超员车辆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事故。
超员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超员乘客没有座椅、安全带等设施保护,若发生紧急状况,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加重事故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西吉公安交警呼吁,请广大驾驶人杜绝超员载客、非法改装、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乘坐超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发现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报警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