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制定发布了全新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简称JT/T 1178.1标准),在标准中规定了载货汽车的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载荷布置标识与系固点、报警与提示等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N1类、N2类和N3类载货汽车,不适用于牵引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近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发生多起涉及营运货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强调安全是交通强国建设的基本前提,非常有必要逐步提升营运货车安全性能,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与高效。
营运货车安全达标车型由货车生产企业自愿申报,可与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同时申报。
申报营运货车安全达标的国产货车车型应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相关进口车型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并取得《车辆一致性证书》。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营运货车的安全技术管理,核查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方可办理营运手续。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以立足行业、吸收先进、切实可行、敢于创新和分步实施为原则,从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载荷布置标识与系固点、报警与提示等方面,对营运货车安全性能和结构配置提出了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提升营运货车制动协调性与行驶稳定性、强化安全防护与报警提示要求、明确货物布置与固定约束性能要求等,明显提升了营运货车安全要求水平。
营运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标准的发布,有助于构建新时代交通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标准体系,推动营运车辆装备标准化、现代化,逐步提升营运货车本质安全性能,在减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货车生产企业要加强研发技术与产品升级,确保新研发货车车型满足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2018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已完成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但尚且还没有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JT/T 1178.1标准;2018年5月1日后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严格执行。
货车生产企业要在2018年5月1日前报送已经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已完成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但尚且还没有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信息,技术上的支持单位核查汇总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办理营运货车手续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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