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8时许,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321”渠道宣布预警,一辆号牌为陕AW3***的危化品运送车在310省道华州段涉嫌超速行进,该路段限速60km/h,违法速度73km/h,超速份额21.7%,继续时长4分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当即出警,联系到车辆驾驭人。
当事人对自己的超速违法现实无异议,并承受民警处分。民警依法对驾驭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驭证记6分。
1. 高速路、城市快车道上,速度超越法定时速的20%以上,将被扣12分;
3. 至于速度若已到达50%以上,就将面对罚款金额200到2000元。
(二)驾驭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轿车、危险物品运送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进超越规则时速未到达百分之二十,或许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进超越规则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到达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驭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轿车、危险物品运送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进超越规则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到达百分之五十,或许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进超越规则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驾驭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轿车、危险物品运送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进超越规则时速未到达百分之二十,或许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进超越规则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到达百分之五十的;
(一)驾驭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轿车、危险物品运送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进超越规则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到达百分之五十,或许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进超越规则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下一篇:交通违章记分项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