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重监办在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时发现,舞阳县某运输公司名下有一辆号牌为
发现情况后,重监办民警第一时间前往该运输公司了解情况。得知该车辆现在外地,车主虽然称已经不跑了,但仍存在继续上路运营的可能,有极大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隐患。
针对该情况,重监办民警本着“隐患放任不管,安全便无保障”的思想,几经周转,最终在汝州市找到了该车辆,并与车主取得联系。
“你这个车既然不打算跑了,而且已经到了报废年限,修理费用太高,不如尽快报废!”通过给车主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其反复宣讲解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性、会造成的难以处理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责任,详细讲明当前报废政策,一旦心存侥幸,酿成难以处理的后果所带来的巨大危害!民警的真诚和认真负责终于突破了车主的内心防线,车主最后终于答应报废销户。
10月24日,民警在将车辆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收回后,协助该车车主办理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该车辆现场报废拆解,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1.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数的限制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幅度的降低,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易产生交通违法。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常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
3.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