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警报丨震惊!“黄牛”代年审却造假证不知情司机无证驾驶17年
时间: 2024-09-06 来源:载货车

  本期,警报君为您盘点近期一些司机的奇葩操作,有揣着假证醉驾的、有找黄牛年审被造假17年而不自知的、有在交警眼皮底下买卖驾驶证分的……警报君在此提醒,买卖驾驶证分均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车上路需具备驾驶资格,考取相应的驾驶证,这是对我们人身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切勿心存侥幸!

  3月11日晚,山东菏泽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身上酒味浓郁,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驾驶证对比,该驾驶证名字显示为葛某敏。

  抽完血后,民警让这名驾驶人在检测单上签字,这名驾驶人在写自己名字的时候差点写错。这一情况引起民警怀疑,民警将其带至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民警调查,该驾驶人终于露出马脚。据其交代,这张驾驶证并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拿了朋友的驾驶证,贴上了自己的照片。

  原来,这名驾驶人真实名字叫付某海,曾有B1驾驶证,后来被依法注销,2010年8月曾因酒驾被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

  2022年12月份因为有驾车需要,而朋友葛某敏一直在外地也不怎么开车,他便将驾驶证拿过来,并将驾驶证上的照片换成自己的,企图在接受交警检查时蒙混过关,不料被民警识破。经血液检测,付某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6mg/100ml。

  付某海为了一时的开车方便,变造了驾驶证,这一荒唐举动,将会把自己送进监狱。目前,付某海因变造身份证件罪、危险驾驶罪,已被单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喝水不能解酒,人醒不代表酒醒。酒后绝对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

  4月1日凌晨,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市区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白色轿车拦停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浓重的酒精味。民警对吴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吴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17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立即对吴某展开调查,当看到吴某出示的驾驶证后,发现该驾驶证成色特别新,颜色也和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存在很大区别。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来进行查询,发现吴某之前确实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但在2006年6月份,他申领的驾驶证就已经过期被注销。

  而吴某坚称自己的驾驶证是刚换证不久,怀疑公安交管系统是不是出了故障,于是民警依法带吴某到医院做抽血,做进一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同时暂扣吴某的驾驶证和所驾车辆。后经鉴定,吴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18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第二天,民警会同扬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对吴某所持驾驶证进行系统比对,证实吴某所持驾驶证是伪造证件。原来,多年前吴某办理过驾驶证,准驾车型是A2E。因为A照每年都需要年审,吴某嫌麻烦,就花钱请黄牛代办年审和换证,自己从未到场。

  民警告知吴某,其最初申领的驾驶证早在2006年已经被注销,之后黄牛给其换领的驾驶证均为假证。因此2006年以来,吴某长期处在无证驾驶状态,并且所持有的驾驶证均为假证。警方表示,吴某涉嫌无证、使用伪造驾驶证以及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多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警方呼吁广大驾驶员,切勿轻视交通安全,更不要轻信黄牛,尝试伪造、使用假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更不能酒后驾车,违法必遭严惩,希望我们大家一同营造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

  2023年3月21日,几名男子聚集在深圳宝安西乡交通违法处理大厅附近,其中一名男子手拿几本行驶证,挨个派发给在场的人。随后,拿到行驶证的几名男子先后走进违法处理大厅。

  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几人均谎称自己就是违法行为人。然而,伪装一定会有破绽,就在几人认为自身“销分”成功,准备撤退领取“报酬”时,民警迅速出动将他们“一锅端”。

  经查,黄牛李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组织安排他人收购驾驶证分数,代替他人处理车辆违法,并于2023年3月21日指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尤某、王某、陈某波分别为粤B号重型厢式货车、渝C号小型轿车、粤S号小型轿车处理道路交互与通行违法。

  据了解,尤某、王某、陈某波分别从网上消息、路边小广告看到“收分”的小广告,并辗转联系上黄牛后约定替人处理交通违法。

  经调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李某、尤某、王某、陈某波对自己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黄牛李某“卖分人”尤某、王某、陈某波为了获取金钱利益而“买卖分”,依照有关规定法律规定,深圳交警分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以牟利为目的“买卖分”行为是交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一旦被查到,黄牛、买卖双方都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近期,广东东莞厚街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对某学校提供的准备从事校车驾驶工作人员尹某备案材料来信息核对时,发现其提供的驾驶证查无信息,与复印件提供的信息不符,根据专业判断,警员认为尹某有“猫腻”,遂立即前往该校对尹某进行核查。彼时尹某正驾驶着一辆载满学生的校车准备启程,被警员紧急叫停。调查的最终结果让警员大吃一惊,尹某为了可以获得校车司机的工作,竟然伪造了两本驾驶证。尹某不仅使用伪造驾驶证,而且他本人从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根本不具备驾驶校车的资质,这番操作简直是把学生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地!目前,尹某因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2月10日,广东省中山三乡交巡联勤大队在辖区文化广场附近路段开展巡查。10时20分许,民警在核查一辆粤TG0***号牌小客车时,发现车辆逾期未年检,当即要求驾车男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其间,驾车男子支支吾吾,称自己之前买过一个驾驶证,但没有携带,现场只提供了身份证。

  在核查当事男子赖某身份资料后,民警确认对方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于是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处理。

  2月14日,赖某将“驾驶证”交给前妻范某到三乡交巡联勤大队大厅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事宜。其间,人员发现范某提供的赖某的“驾驶证”颜色、字体、塑封异常,于是要求范某通知赖某本人到场处理,并依法暂扣了范某出示的“驾驶证”。

  2月15日,赖某不得不到三乡大队接受调查。其间,赖某称自己确实没有申领过驾驶证,他所使用的“驾驶证”是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的,目的是骗前妻将名下的车辆让给他开。

  由于赖某无证驾驶,且车辆逾期年检,依法将由交警部门合并处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15天。此外,赖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还将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驾车上路需持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切勿心存侥幸无证或使用伪造证件驾车,否则一旦被查将受到法律严处。与此同时,持证者还应留意驾驶证的有效期,驾驶证过期仍驾车上路的,将按无证驾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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